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6-06-27    来源:未知
摘要: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北京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文件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开展科技研发对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医药健康、绿色低碳、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的科技研发项目,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和示范对以应用场景驱动技术迭代和成果转化、实现新技术新产品落地验证或示范应用的场景项目,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企业牵头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根据年度形成的转化成果数量和实用价值,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筛选与价值评估、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供需对接、技术交易等专业化服务。根据年度转化科技成果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服务企业的数量和效果、服务模式创新等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促进孵化延链支持企业等主体建设产业孵化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根据年度孵化项目数量、运营服务能力、企业培育成效、资源对接等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强化共性技术服务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测试、设计、认证、打样和概念验证等服务。根据年度新增服务功能、服务企业新增数量等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培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效能提升,根据其在团队建设、技术迭代、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成效,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三章  附则
本措施由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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