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支持未来食品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结合丰台区创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抢占未来食品新领域新赛道,现提出支持园区建设和未来食品领域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的相关措施。
第一条 打造高品质专业化特色园区
以首农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园为核心承载区
以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等为创新策源地
以南中轴地区、中关村丰台园、新发地地区和首农集团相关产业空间为产业辐射带
合力打造丰台区未来食品特色产业集群
重点培育细胞培育肉、微生物蛋白等合成生物科创企业,构建首都未来食品产业“策源地”和“样板区”。先期释放首农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园的5万平方米高品质产业空间,打造未来食品特色产业园,集聚上下游科技企业、创新平台和服务机构。
支持未来食品特色产业园在落实南中轴地区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用好存量空间资源。
第二条建设新蛋白食品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新蛋白食品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替代蛋白创新研发和转化应用综合性开放实验平台,开展细胞培育肉、微生物蛋白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加速中试熟化和工艺验证,助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三条引进和培育优质创新主体
支持未来食品领域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落地发展。
对相关领域新引入或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
对新引入或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和30万元资金扶持
对获批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相关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扶持
对首次获批的相关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
协助相关中小企业对接“链主”企业、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强化资源要素配给,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成长。
第四条 提供全链条公共技术服务
开放区内现有的国家食品检测中心、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工业(肉类)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替代蛋白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相关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券、中小企业服务券等政策工具,扩大低成本、普惠化的研发、检测、工艺测试验证、设备共享等技术服务供给。
第五条降低入驻企业运行成本
对新落地的未来食品科技企业,综合考虑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综合贡献等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房租减免支持,减免额度最高可达实际房租的100%,减免面积最高300平方米。
未来食品特色产业园人才公寓优先配租入驻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人才承租公寓给予一定的房租优惠;统筹全区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资源,加强相关人才服务保障。
第六条 为入驻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
搭建涵盖●市场准入·资质办理·政策申报·法律咨询·资源对接·展示交流等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一站式服务保障。
优先推荐入驻企业创新人才(团队)参评北京市科技新星、“丰泽计划”“创智和义计划”等项目。协调区内服务资源,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子女入学、落户、医疗、工作居住证、出入境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第七条 促进未来食品 创新链产业链跨区域协作
为入驻企业链接全市未来食品创新链产业链资源,加强产业创新协作赋能。
支持企业参与“京雄科创走廊”建设,鼓励在津冀地区开展规模化生产,支持外埠地区未来食品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孵化平台等在丰台区落地,构建紧密协作的未来食品产业跨区域融合发展生态。
第八条营造活跃的开放创新环境
支持举办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等未来食品领域的学术交流、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鼓励各类主体举办展览展示、技术洽谈、市场拓展、融资路演等活动,提升丰台区未来食品产业国际国内影响力。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入驻企业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未来食品相关科普宣传,倡导和践行“大食物观”,营造有利于未来食品创新发展的氛围。
本若干措施第三条内容参照《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 (“丰九条”)执行,若“丰九条”修订,按照修订后的政策执行。本若干措施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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